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形成可以追溯到1969年至1975年习近平的7年知青岁月。习近平公道正派,头脑灵活又肯干,在梁家河插队一两年后就开始参与村领导班子的各项工作,尤其是他参加赵家河大队的社教运动,以及入党并担任梁家河大队党支部书记期间,以自己的特殊身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对党的建设进行了特殊的实践。体现在,对党坚定理想信念;不光喊政治口号,而是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把搞好生产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耐心细致做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纪律绝不姑息;率先垂范体现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等等,这些我们都可以在《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书中找出活生生的例子。特别是在把思想建设与为老百姓办实事好事结合起来这方面,当年担任梁家河大队党支部书记的习近平给全党同志树立了榜样。1974年初经过全村党员选举,上级党委同意,习近平担任了大队党支部书记,上任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办沼气,以及给村里打了一口井、办了一个铁业社、办了一个缝纫社、办了一家代销店、打淤地坝、办了一个磨面坊。一件件的大事实事好事的办成,老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思想工作自然顺顺当当。
习近平总书记知青岁月里的务实作风,以及“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的道德情操,体现在习近平党建思想中,成为习近平党建思想的一个特色。因此,梁家河知青岁月,可以理解为习近平党建思想的萌芽时期。
1982年初已经在中央军委工作的习近平,主动要求到农村基层去工作,当他把自己的打算向中央军委秘书长耿飚汇报时,耿飚曾经挽留他说,下基层锻炼是好事,也可以到野战军去嘛。但他还是坚持要到地方上去。习近平跟插队时的好朋友陶海粟说,他之所以要下到农村地区去做基层工作,主要是出于两个考虑。一是国家已经步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在地方上会比在军队里接触的事物更全面,更接近民生民情,对自己的全面锻炼更有利。二是他自己在陕北干了7年,知识和工作经验最丰富的积累,还是从农村来的,而且农村目前正处在改革的前沿,还是到农村去才更能发挥他的优势。他还跟这位亲密朋友说:“这次下去,干得好,将来成就一番大事业,干得不好,就在下面给老百姓做些实事,也没什么。”这位朋友2017年回忆说:“听他说这番话,我很感动,但一点儿也不觉得意外。”
正是因为带着这种沉下去的执着,习近平在河北省正定县工作的3年多时间,满腔热情地与当地干部群众打成一片,以改革精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把立足于对本地工作的思考与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关注结合起来,著述成文,于2015年以《知之深爱之切》为书名出版。该书收录了习近平1982年3月至1985年5月在正定工作期间的讲话、文章、书信等共37篇。其中大量内容涉及党的建设,十八大后让党内同志感觉很熟悉的名词如“政治纪律”,时任正定县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在讲话中就进行了深刻论述,把抓政治纪律“与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结合起来。为了改进全县领导干部作风,1983年,习近平主持起草了中共正定县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几项规定》即“六项规定”:一、总揽全局,抓大事。二、反对官衙作风,注重工作实效。三、搞好“一班人”团结,维护县委领导的统一。四、以身作则,不搞不正之风。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六、树立雄心壮志,为四化争先创优。正定时期的“六项规定”为十八大后的中央八项规定的制定,作了历史的经验积累。因此,主持正定工作的几年,可以理解为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初步形成时期。
1988年至1990年,习近平担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在这期间,习近平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关于推进党的建设的富有创见的理念、观点和方法,这在1992年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摆脱贫困》一书中得以鲜明体现。从中我们发现,主政宁德期间,习近平提出了“干部的基本功——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加强脱贫第一线的核心力量——建设好农村党组织”“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等论断,号召党员干部“四下基层”,自己带头乘车近3个小时、步行2个多小时,三进寿宁县下党乡访贫问苦,为群众排忧解难。习近平还精辟论述了从严治党,指出:“从严治党、为政清廉关系到改革开放的成败,始终是我们党的生命线。”
“之江新语”是《浙江日报》头版的特色栏目,从2003年至2007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4年时间里用笔名“哲欣”发表了232篇短评,2007年辑录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2015年再版。在这232篇短评中,党建类最多,接近总数的一半,其中很多篇幅阐述了党的建设各方面内容,比如“用思想武器管好自己”主要论述党的思想建设问题,“基层干部的分量”讲的是党的组织建设问题,“做人与做官”就是论述党的作风建设问题。“莫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论述的是党的制度建设问题。“关口前移,惩防并举”阐述的是反腐倡廉建设问题。“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主体”则提出了“关键少数”的问题。其间习近平还有一本“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的著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其中收录的是习近平在浙江任职期间所作的报告、讲话、文章和批示,2006年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2013年再版。其中蕴含着习近平任职浙江期间丰富的党建思想,涵盖了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进党的作风、反对腐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方方面面。因此,福建和浙江时期,可以理解为是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发展时期。
党的十七大习近平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后,就党的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习近平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以来,从总揽全局的高度对党的建设进行了更加系统全面深刻的论述。如关于党的政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于党的思想建设,他非常重视理想信念,并形象地阐述道:“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他提出了“治国之要,首在用人”的重要论断,并提出了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关于党的作风建设,他发人深省地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关于党的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关于党的制度建设,他有着深入思考,认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这些重要论述形成了“两个坚持”“5+2的布局”的习近平党建思想,分别体现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和第二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著作中。这些著作的出版,标志着习近平党建思想的成熟,并在党的十九大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