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深圳市委建议:应进一步创新基层管理体制
九三学社深圳市委近日建议,进一步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服务于特区新一轮战略发展需要。
九三学社深圳市委在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深圳大力推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推出“居站分设”、“一站多居”、街道城管综合执法、大综管、大调解、网格化管理、物业进社区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基层政府承担了大量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已成为强化城市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载体。但是,随着社会各项建设事业的进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矛盾:行政区设置不合理,宝安、龙岗两区的街道大多沿用原来的镇建制,管理人口大部分超过20万,超过30万的街道有8个,如此巨大的公共管理事务由一个街道办建制的行政机构来承担,已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管理服务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责权不等,区政府部门将其应依法履行的大量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交由街道完成,但相应的执法、审批权限及工作经费并没有下放等等。
九三学社深圳市委为此建议:明确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整合街道范围,促进基层精细化管理;优化管理职能,建立高效基层服务体系,对市、区、街道职能重新定位,强化市、区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综合性管理、公共政策制订由职能部门负责,街道办具体执行,职能部门委托街道的事项,应将相应的管理权、经费与责任一道转移。
此外,九三学社深圳市委建议动员各方资源,构建有效的基层合作治理机制;修订《深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等规章,完善基层管理制度;扶持发展基层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